汽车运输安全保障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
发布人:陈涛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237 |
为了加强本实验室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实验室运行机制,特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本基金旨在通过实验室的开放和联合,推动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进一步发挥重点实验室的核心和辐射作用,产生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促进交通运输学科的发展。重点实验室主要资助该领域内的基础性研究。现启动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报工作,具体申请事宜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面向海内外所有学者,自由申请、择优支持。申请人应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本校研究人员,且与科研平台有一定的合作研究基础。 二、资助方向 开放基金用于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资助方向为: 1、营运车辆安全与检测技术 2、营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行为监测与能力提升技术 3、汽车运输过程安全机制设计理论与技术 4、物联网环境下车辆安全运行信息融合技术 申报书请注明研究方向。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在本重点实验室确定合作研究人员,填写“汽车运输安全保障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下载。 2、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申请人申请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 4、申请书纸质版于2024年2月6日之前寄送到本实验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fuwei@chd.edu.cn。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签字,凡申请书不规范者,不予评审。 5、申请资助金额预计3万元/项,分2年执行,研究起止年限填写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检索、查新,避免与国家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同时,除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 四、考核要求 (一)开放课题研究在结题验收时项目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以所在重点科研平台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1篇以上B区及以上论文或1篇C、D区英文论文; 2.论文检索必须是研究论文或综述,简讯类文章不纳入统计; 3.对发表在增刊、专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计为相应的论文成果(D区以上英文论文收录专刊不受此限制)。 (二)开放课题研究成果署名要求。 1.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归重点科研平台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并共同署名。 2.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发表论文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种。 (1)论文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长安大学重点科研平台。 (2)论文第一通讯作者为课题负责人,且其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重点科研平台。 (3)论文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科研平台固定研究人员为论文第一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重点科研平台。 3.属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奖励、产品等成果,必须在研究成果中注明“……长安大学重点科研平台水平提升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如“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水平提升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1900001)。 承担开放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需每年一次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结束后负责人需向重点实验室汇报研究工作,同时提交研究报告及相应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付威 联系电话:13679126416 E-mail:wufuwei@chd.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长安大学渭水校区汽车学院(710018) 六、附件 |